ICS 65.150 B 52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1125—2016 泥鳅 亲鱼和苗种 LoachBroodstock,fry and fingerling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6-11-01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SC/T1125—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淡水养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有光、于振海、靖莹、刘东扑、王春生、赵晓临。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SC/T1125—2016 泥鳅 亲鱼和苗种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泥鳅(Misgurnusanguillicaudatus)亲鱼和苗种的来源、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 则、苗种计数方法与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泥鳅亲鱼和苗种的质量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654.2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2部分:抽样方法 GB/T18654.3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3部分:性状测定 GB/T18654.4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4部分:年龄与生长的测定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T536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1104泥鳅 3亲鱼 3.1来源 3.1.1从江河、水库和湖泊等未经人工放养的天然水域中捕捞的亲鱼,或从上述水域采集的苗种经人 工培育后获得的亲鱼。 3.1.2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原(良)种场提供的亲本。 3.2质量要求 3.2.1种质 应符合SC1104的规定。 3.2.2年龄 人工养殖或野生收集的泥鳅亲本允许用于人工繁殖的最小年龄,雌鱼1龄、雄鱼1龄;允许用于人 工繁殖的最大年龄,雌鱼4龄、雄鱼4龄。 3.2.3外观 体形、体色正常,体表光滑、体质健壮,黏液较多,表皮完整,无疾病、伤残和畸变。 3.2.4全长和体重 适用于繁殖的雌性亲鱼全长为16cm以上,体重为16.2g以上;雄性亲鱼全长为13cm以上,体重 为11.1g以上。 3.2.5繁殖期特征 雌性亲鱼胸鳍较宽而短,生殖孔丰满圆润并红肿突出,轻压腹部有淡黄色卵粒流出;雄性亲鱼胸鳍 较细而长,生殖孔微红而尖,轻压腹部有乳白色精液流出。 4苗种 4.1来源 1 SC/T1125—2016 4.1.1鱼苗 由符合3.1规定的泥鳅亲鱼人工繁殖的鱼苗。 4.1.2鱼种 由符合4.1.1规定的鱼苗培育的鱼种 4.2鱼苗质量要求 4.2.1外观 体色正常;规格整齐;活动力强,对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反应灵敏 4.2.2可数指标 畸形率小于1%,伤残率小于 4.2.3鱼苗规格 各种规格(全长)的鱼苗体重符 泥鳅鱼苗规格要 全长,mm 体重 每千克尾数,尾 2.17±0.130 895 +60158 6.25±0.147 7760±3492 53 170487 2.39±0.113 146964 20.8 077±1335 6. 2.50±0.061 1653916 41·036 8. 35.85 963±785 2.79±0.113 1349/54 45704 98±0. 51.22 572±548 3.30±0.061 80.18± 03±351 3.90±0.061 120.31 2±234 3.99±0.113 146±222 21 9718 82.80±5 4±154 4.18±0.109 486611151 23. 上1.151 27374±78 2±103 52 3 4.38±0.110 .700 .078 10.378 26. 95±0.866 388.36±11 1±72 45±0.871 4.75±0.147 24 9±189 5.13±0.199 5.51-0 4.3鱼种质量要求 4.3.1外观 体色正常,规格整 体质健壮活动力强。 百 4.3.2可数指标 畸形率小于1%, 4.3.3全长和体重 各种规格(全长)的鱼种体重符合表 表2 全长,cm 体重g 全长M 体重,g 每千克尾数,尾 3.2±0.089 0.5±0.045 2100±224 7.3±0.202 1.9±0.327 541±96 3.7±0.097 0.6±0.042 1733±141 7.7±0.103 2.3±0,219 447±36 4.2±0.168 0.6±0.149 1705±514 8.2±0.123 2.5±0.214 398±30 4.7±0.097 0.7±0.211 1556±468 8.7±0.110 2.8±0.122 359±14 5.1±0.138 0.7±0.204 1499±408 9.2±0.069 3.9±0.257 255±16 5.7±0.147 1.1±0.154 976±173 9.7±0.129 4.2±0.514 244±30 6.2±0.165 1.3±0.109 760±62 10.2±0.131 5.3±1.416 198±38 6.6±0.128 1.5±0.160 676±68 4.4病害 苗种无水霉病、赤鳍病、烂鳃病、肠炎病和小瓜虫病等传染性疾病。 2 SC/T1125—2016 4.5禁用药物 不得检出NY5071规定的禁用药物。 5检验方法 5.1亲鱼检验 5.1.1来源查证 查阅亲鱼培育档案和繁殖生产记录。 5.1.2种质 按SC1104的规定执行 5.1.3年龄 采用鳞片鉴定年 5.1.4外观 肉眼观察体形、 和健康状 按 GB/ 规定执行 肉眼 本形、生 殖乳突形状、颜色性腺发育状况和健康情况 观察 5.2苗种检 5. 2. 1 外观 把苗 种 5. 2. 2 全长 按GB 5.2.3 畸形 和伤 肉眼 和伤残率 5.3 病害检驴 按鱼病常 规 见附 家 6检验规则 6.1亲鱼 6.1.1检验分类 6.1.1.1出场检验 亲鱼销售交货或人工繁殖时逐尾进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年龄全长和体重,繁殖期还包括繁殖 期特征检验。 6.1.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3章规定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更换亲鱼或亲鱼数量变动较大时; a) b) 养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亲鱼质量时; 正常生产满两年时; ) (P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e) 3 SC/T 1125—2016 6.1.2组批规则 以一个销售批或同一催产批作为一个检验批。 6.1.3抽样方法 出场检验的样品数为一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按GB/T18654.2的规定 执行。 6.1.4判定规则 经检验,有不合格项的个体判为不合格亲鱼。 6.2苗种 6.2.1检验分类 6.2.1.1出场检验 苗种在销售交货或出场时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为外观、可数指标和可量指标。 6.2.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建养殖场培育的苗种; b) 养殖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苗种质量时; c) 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d)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组批规则 以同一培育池苗种作为一个检验批。 6.2.3抽样方法 每批鱼苗随机取样应在100尾以上,鱼种随机取样应在50尾以上,观察外观、伤残率、畸形率,可量 指标,可数指标,重复两次,取平均值;药物残留每批鱼苗样品量应在500g以上,鱼种样品量应在100g 以上。 6.2.4判定规则 经检验,如病害项和安全指标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苗种为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他项不合格,应对 原检验批取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标准信息服务平 7苗种计数方法 7.1鱼苗计数方法 容量法计数。 7.2鱼种计数方法 称重法计数。 8运输要求 8.1亲鱼运输 8.1.1采用消除黏液泡沫的方法,通过集装箱运输,在装泥鳅的箱内装适量的水后,再按每1kg泥鳅 用1g~2g食用油,并轻轻搅拌均匀后运输, 8.1.2运输工具须在装鱼货前进行清洗、消毒,做到无毒、无异味。 8.1.3亲鱼下池前必须用2%~3%的食盐水浸泡10min~15min进行体外消毒。 8.2苗种运输 4 SC/T1125—2016 8.2.1采用帆布桶充气运输、聚乙烯塑料袋充氧运输或活水车、活水船运输。聚乙烯塑料袋规格为 120cm×60cm,加入1/4~1/3的水后,加苗种5kg,充氧密封。运输用水溶解氧应保持在9.0mg/L 以上。 8.2.2运输用水与苗种培育用水的温差应土2℃,盐度小于5。 8.2.3苗种运输前应停止喂食1d~2d。 8.3亲鱼和苗种运输用水 亲鱼和苗种运输用水应符合NY/T5361的要求。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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