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弘扬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
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暴力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
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
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
风。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
设。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
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
相结合的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
1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
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
领导,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
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
康等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
法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工作人员,做好辖区
内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救助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
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
职责,推 动反家庭暴力 多部门合作, 研究解决反家庭暴力工作
的重大 问题和事项。
第七条 各级妇女 联合会、工会、共 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
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应当依 照法律、法规和章
程,在各自职责和工作范围内,协助 同级人民政府做好反家庭
暴力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有关单位和司法机关 可以通过 购买
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等
社会组织 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 知
识教育、家庭暴力受害人 庇护、加害人心 理干预及行为矫 正等
2救助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 个人通过 出资、捐赠、志
愿服务等方式 参与反家庭暴力 活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人民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 其他组织
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 宣传教育, 普及
反家庭暴力 知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制作、 刊播反家庭暴
力节目和公益 广告,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 识,强化对家庭
暴力的 舆论监督。
第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 婚姻登记当事人 开展家庭美
德和反家庭暴力 宣传教育, 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 化
解家庭矛盾和纠纷。
第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 创造
和睦的家庭 环境,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 不得对未成年
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 园应当将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 宣传
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 理教育相结合,区 分不同年龄
阶段开展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儿童的反家庭暴力意 识和自我
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 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员工行为 规
范,及 时做好本单位人员家庭 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对本单
位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 批评教育,责 令改正。
公职人员应当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树立良好家
3风,构建和谐文明家庭关系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民政等部门以及妇女 联合会应当 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 知
识和技能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开展对家庭暴力 趋势特点
的分析研判,提高相关工作人员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 能力。
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推进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 解
组织建设, 开展反家庭暴力 业务培训,指导人民调 解组织加大
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力 度,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预防家庭暴力的 发生。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
门应当 开展反家庭暴力以 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做好 典型案
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人民警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应当在办 理家庭
暴力案件或者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反家庭暴力法 律知
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 利用社会治安 综
合治理工作平 台,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 网格化管理,组织协
调公安 派出所、司法所、 基层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 村民
委员会、 城乡社区 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建立家庭暴力重 点防
范机制,及 时排查家庭暴力隐患, 化解家庭纠纷,开展反家庭
暴力宣传教育,预防家庭暴力的 发生。
第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应当 将反家庭暴力作为
法治宣传教育的重 要内容,并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
4督促居民、村民自觉遵守,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
系。
第十九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 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可以向
加害人 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妇女
联合会、工会、共 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 联合会等有关单位 投
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 接到家庭暴力 投诉、反映或者求
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 理,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调解,劝阻家庭暴力行为,对加害人进行 批评教
育;
(二)告知受害人法 律救济途径;
(三)协助 报案、医疗救治、 伤情鉴定、庇护救助等 ;
(四)提供法律帮助和 服务等。
任何单位和 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予以 劝
阻、制止,当受害人 面临人身安全威胁 时有权向公安机关 报
案。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民政、司法行
政等部门,会 同妇女联合会、工会、共 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
联合会等单位,制定 处置家庭暴力工作 流程,建立家庭暴力受
害人投诉的受理、跟进和 转介等制度。
首先接到家庭暴力 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部门、单位,应
当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受 理、跟进和 转介工作, 不得互相推 诿;
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重大家庭暴力 案件或者社会 影响恶
劣的家庭暴力 案件,应当 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共 同处理。
5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 园、医疗机构、 居民委员会、 村民
委员会、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救助 管理机构、 福利机构及 其工
作人员在工作中 发现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 时向公安机关 报案。公
安机关应当对 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 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主 管部门应当
加强指导 培训,督促 落实家庭暴力强制 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 接到家庭暴力 报案后,应当及 时出
警,并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置 :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防止侵害 扩大;
(二)询问加害人、受害人、 目击证人,并使用录音、录
像、拍照等方式 固定证据,制作 询问笔录;
(三)协助需 要紧急救治的受害人 就医,有伤情的,依法
进行伤情鉴定;
(四)对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因家庭
暴力身体受 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 或者处于无人照料
等危险状态的,通 知并协助民政部门 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
所、救助 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五)查明事实,依法予以处 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三条 对家庭暴力 案件情节较轻,依法 不给予治安 管
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应当给予 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
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出具告诫书:
6 (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孕期、
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 ;
(二)因实施家庭暴力 曾被公安机关给予 批评教育的 ;
(三) 因实施家庭暴力未 取得受害人 谅解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 出具告诫书的情形。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 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 陈
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 容。具体式样由省级公安机
关统一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 将告诫书及有关 信息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
统,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 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
并通知加害人、受害人 住所地或者经常 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加害人 拒绝签收的,不影响告诫书的
效力。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公安 派出所应当对 收到告诫书
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 查访,检查告诫书落实情况,监督加害
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 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
人的诊疗记录,配合有关机关调 查取证,据实出具诊断、医疗
证明。
第二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 或者设区的 市人民政
府民政部门 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 临时庇护场
所,或者通过政府 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家庭暴力受害人 提供临
7时生活帮助。有 条件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城乡社区 服
务机构 可以为区 域内遭受家庭暴力的 居民、村民提供应急庇护
救助服务。
临时庇护场所应当有 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管理人员、生 活
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保 障受害人的 基本生活,为受害人 提供
心理辅导和医疗护理服务,并根据其性别、年龄实行分类救
助;对无民事行为 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的受害人应当安 排
专人陪护和照顾。
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的 临时庇护场所,应当与救助 场所
分设,不
法律法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2020-07-30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4:4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