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CCS A 12 DB2102 大 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102/T 0014—2020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设施与管理规程 Code for public toilet facilities and management of metro station 2020 - 12 - 22 发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1 - 22 实施 发 布 DB2102/T 0014—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大连 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军、李子华、卢振勇、马劲航、钟国、王立彬、韩君国、车学春、丛军、方 力、王东奥、王红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510室 联系电话:0411-83683588 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区保定北街1号 联系人:王立彬 联系电话:0411-88090833 I DB2102/T 0014—2020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设施与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连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设施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目标、原则和要求、设施、通风、 给排水、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大连地铁车站内公共卫生间的新建、改扩建和日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275-2008 城市轨道交通照明 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 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T 125-2008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CJ/T 164-201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卫生间 restroom,toilets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 3.2 厕位 cubicle 如厕的位置,根据便器的类别分为坐位、蹲位和站位。 3.3 第三卫生间 family toilets 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卫生间,方便如母子、父女、夫妻、异性服侍行动不便者如厕 时获得照顾而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除具有无障碍专用卫生间的设施外,还增加了婴儿及儿童等卫 生设施。 1 DB2102/T 0014—2020 4 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 4.1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的设施和管理应以人为本,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环保的原 则,设施与管理应与车站环境相协调,并能体现地域特色、传统文化和时代特征。 4.2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宜设置在地铁车站站台层,有条件的车站可在站厅层增设卫生间。 4.3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与管理人员卫生间应分开设置。 4.4 有物业开发的车站,物业区公共卫生间应独立设置。 4.5 公共卫生间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服务面积、人流量和使用频率确定,功能和设施配置应以人为本, 满足不同乘客群体的需求。 5 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的平面设计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 5.1.2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的厕位数量应根据需要计算确定,且满足男卫生间蹲位≥3 个,女卫生间 蹲位≥4 个,有条件的车站应适量增加厕位数量。 5.2 地铁车站应设置第三卫生间,条件困难的车站可在男女卫生间分别设置无障碍厕位、小便器及无 障碍洗手盆。 5.2.1 根据地铁车站所处位置特点,宜在特殊车站(如与妇女儿童医院衔接的车站、客流量较大的换 乘车站)设置母婴室。 5.2.2 设施及其连接件应采用标准件。设施及其支撑件应安装牢固,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确保产 品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5.2.3 墙面瓷砖等装饰面铺设高度应不低于吊顶高度,避免尖锐的角或边。 5.2.4 卫生器具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 5.2.5 在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内应能清晰收听到车站公共广播。 5.3 平面布局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的平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卫生间内应分设男、女通道,应将卫生间与盥洗室分区设置,采用干湿 分开的设计原则; b) 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c) 卫生间门应能双向开启,不宜正对公共区,朝向盥洗室一侧的开门方向应考虑私隐问题,应采 用视线遮挡方式,取消卫生间门的设置。 d) 卫生间内应设置拖布池,在建筑规划空间满足情况下,应增加置物台或置物架; e) 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并单独设置。 5.4 5.4.1 5.4.2 5.4.3 5.4.4 5.4.5 图形标识 卫生间图形标识设置应符合 CJJ/T 125-2008 中 2.1 的规定。 卫生间图形符号使用应符合 CJJ/T 125-2008 中 2.2 的规定。基本图形符号见附录 B。 卫生间、第三卫生间位置标识应设置在目标的上方或紧邻目标物。 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导向标识与位置标识之间的导向信息应连续。 厕位隔断门应设置坐便、蹲便、无障碍图形标识。 2 DB2102/T 0014—2020 5.4.6 5.5 图形标识应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褪色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照明 5.5.1 通用要求 照明要求应符合GB/T 16275-2008的规定,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5.5.2 光源 5.5.2.1 灯具应便于打扫和维护,宜选用嵌入式防水灯具,灯泡(管)不应直接显露在外,不宜选用 悬挂式灯具。 5.5.2.2 洗手盆上方宜配备镜前灯,宜选用沟槽嵌入式设计灯具。 5.5.3 色温 卫生间应选用暖色照明灯光,色温≤3300 K。 5.5.4 照度 应采用节能灯具,灯光照度≥100 lx。 5.6 材料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使用的材料应耐用、抗破坏、易保养,并满足如下要求: a) 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材料,宜使用防滑瓷砖、天然石材、人造石等; b) 墙面应采用光滑、便于清洗的材料,宜使用瓷砖、天然石材、人造石等; c) 天花板宜使用铝合金等板材; d) 室内所有水、电、暖通等管线宜暗装; e) 墙面材料每块尺寸≥100 mm,地面材料每块尺寸≥200 mm。 5.7 大便器 5.7.1 5.7.2 5.7.3 规定。 5.7.4 5.7.5 5.8 大便器的布置以蹲便器为主,蹲便器前端应优先选择防溅水挡板款式。 每个蹲便厕位使用净尺寸应长≥1400 mm,宽≥1000 mm,详见附录 A.3。 宜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坐、蹲便器每次用水量应满足 CJ/T 164-2014 中 5.2 的 宜采用感应式节水型或脚踏式节水型阀门冲洗。 蹲台台面应高于蹲便器的侧边缘,并做适当坡度,以便洗刷废水能自行流入便器。 小便器 小便器的设置应满足如下规定: f) 独立小便器间距应≥700 mm,进深应≥750 mm,详见附录 A.4; g) 小便器每次用水量应满足 CJ/T 164-2014 中 5.2 的规定; h) 小便器应采用自动感应开关冲便装置,并配置手动控制阀门; i) 条件允许情况下,男卫生间宜提供一个儿童尺寸小便器。 5.9 5.9.1 隔断 隔断板应选用坚固、防潮、防腐、防烫、防火、易清洁材料。 3 DB2102/T 0014—2020 5.9.2 小便器和厕位之间应设隔断板,隔断板尺寸及门沿高度应满足附录 A.4 要求。 5.9.3 厕位隔断的门锁应显示“有人”、“无人”标识的锁具,门合页宜用升降合页。 5.9.4 厕位门应采用内开门型式,厕位隔断高度应≥2000 mm,隔断门应距地 100 mm,详见附录 A.5。 5.9.5 单排厕位内开隔断门走道宽度应≥1100 mm;双排厕位内开隔断门走道宽带应≥1300 mm,厕位与 小便器相对时,与小便器隔断板边缘距离应满足双排厕位的要求,详见附录 A.6。 5.10 洁手设备 5.10.1 5.10.2 5.10.3 5.10.4 5.10.5 洗手盆宜选用台下式,洗手盆边缘不得突出于台面之上,有条件情况下宜设置一处儿童洗手台。 洗手位使用空间应宽度≥800 mm,进深≥600 mm,两个洗手位应间隔 800 mm 以上,详见附录 A.7。 洗手盆和龙头应安装牢固。 盥洗室应设置废纸收集容器,箱口采用敞开式或脚踏式。 公共卫生间应采用感应式或非接触式龙头、洗手液和冲洗装置。 5.11 面镜 5.11.1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应设面镜,面镜应与墙壁面平齐。 5.11.2 面镜设置位置不得通过反射看到卫生间内部大小便厕位。 5.12 辅助设施 5.12.1 皂液器 5.12.1.1 宜采用感应式或其他非接触式皂液器,皂液器应具有透明窗口以清楚显示皂液存量。 5.12.1.2 每两个洗手龙头之间应设一个皂液器。 5.12.2 烘手器 应采用感应式烘手器,可设在洗手盆附近。 5.12.3 除臭器 5.12.3.1 除臭剂喷雾口应远离使用者通过的路径,开口应朝上。 5.12.3.2 除臭器宜暗藏于墙壁覆盖材料或装饰物内,且应维护方便。 5.12.4 挂钩 5.12.4.1 每个厕位内应设不锈钢材质挂衣钩,承重应能满足日常使用需求。 5.12.4.2 宜采用双挂钩形式,设置在隔间门背后,高度应方便使用。 5.12.5 售纸机和废纸收集容器 5.12.5.1 卫生间内应设置售纸机。 5.12.5.2 每个厕位内应设一个废纸收集容器,其容积根据公厕实际使用人流统计和保洁频次设置,箱 口采用敞开式或脚踏式。 5.12.6 地漏 5.12.6.1 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 5 mm~10 mm。 5.12.6.2 地漏水封深度应≥50 mm。 5.13 无障碍设施 4 DB2102/T 0014—2020 5.13.1 一般规定 地铁车站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 50763的规定,应与车站公共卫生间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投入使用,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5.13.2 安全抓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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