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80.20 CCS B 31 肇 4412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12/T 03—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高要巴戟天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Gaoyao morindae officinalis radix 2021 - 01 - 21 发布 2021 - 02 - 01 实施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412/T 0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 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肇庆市高要区质量技术协会、肇庆市高要区董福行农林高新科技种植管理有限公 司、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肇庆市得隆中药饮片厂、肇庆市高要区农 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展、周东升、谭耀华、陈叙坤、陈亮、陈素华、陈君、张民、张钊、陈光志、 叶坤盛、蒙燕云、林蓉、陆展峰、梁永。 I DB 4412/T 03—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高要巴戟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高要巴戟天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生产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规定》批准保护的高要巴戟 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要巴戟天 Gaoyao morindae officinalis radix 种源为巴戟天,在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水南镇、禄步镇、乐城镇、小湘镇现辖行政区域的生态环 境中种植的,经清洗、蒸制、拔芯、烘干等初级加工的巴戟天。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高要巴戟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 定》批准的范围,即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水南镇、禄步镇、乐城镇、小湘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A。 5 自然环境 地理 高要巴戟天生产地域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西北部的河台镇、水南镇、禄步镇、乐城镇、小湘镇现辖行 政区域。海拔高度在200 m~800 m 之间。 气候 气候温热,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为22 ℃ 均日照时数1800 h,年平均相对湿度在80 %左右。 ,年平均雨量在1 200 mm~1800 mm ,年平 土壤 1 DB 4412/T 03—2021 土壤为沙壤土,土层厚度≥50 cm ,pH值为4~6。 6 生产技术 生产技术详见附录 B 。 7 要求 感官要求 扁圆柱形,略弯曲,粗壮、肥厚;表面灰黄色或暗灰色,具纵纹和横裂纹;肉质韧,断面皮部厚, 紫色或淡紫色。无臭,味甘甜而微涩。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以干燥品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15.0 总灰分,% ≤ 6.0 浸出物,% ≥ 55 耐斯糖,% ≥ 2.5 安全卫生指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的规定执行。 8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采用目测、鼻嗅、口尝等方法检验。 理化指标检验 8.2.1 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0832 第二法)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8.2.2 总灰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23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8.2.3 浸出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2201)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8.2.4 耐斯糖 2 DB 4412/T 03—202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051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安全卫生指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9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等级,同一包装规格、同一年份生产、同一贮存条件存放的巴戟天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抽样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的规定执行。 检验分类 9.3.1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包括包装、标识、感官、水分。检验合格并 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9.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时; b) 因人为或种植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交收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f) 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检验。 判定规则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安全指标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 不合格的,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识 10.1.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 法(试行)》。 10.1.2 产品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贮存条件,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包装 10.2.1 内包装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塑料薄膜包装,外包装采用复合编织袋。 10.2.2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 3 DB 4412/T 03—2021 运输 10.3.1 运输时,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 10.3.2 运输时,应保持装载器具密封,保持运输环境干燥,采用适当的防潮措施,以避免温度和湿度 过高造成产品的质量变异。 贮存 10.4.1 产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开一定的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应 有顶棚,仓库周围应无污染源。 10.4.2 仓库地面应整洁、无缝隙、易清洁,储存环境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10.4.3 产品存放离墙、屋顶的间距≥30 cm ,与库房散热器的间距≥30 cm ,与地面的间距≥10 cm 。 10.4.4 存放在 5 ℃~20 ℃的恒温仓库里, 注意防止产品霉变。 4 DB 4412/T 03—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地理标志产品高要巴戟天的保护范围为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水南镇、禄步镇、乐城镇、小湘镇现 辖行政区域,见图A.1。 图A.1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5 DB 4412/T 03—2021 B B 附 录 B (规范性) 高要巴戟天生产技术 B.1 种藤选择与育苗 B.1.1 种藤选择 选取1 年~2 年生长茁壮的抗性强,长叶迅速,生根快,适宜微酸性土壤生长,肉质根肥壮的优质 母株藤茎。 B.1.2 育苗 育苗方法有组织培养、种子育苗、扦插三种,宜采用组织培养方法育苗。 B.2 种植 B.2.1 定植后注意遮荫,如遇干旱天气时,应注意浇水,保持土壤湿润。如遇雨水天气应注意排水, 防止积水。 2 B.2.2 轮作时间≥4 年,种植时期在春、夏、秋三季进行。种植密度≤20 万株/hm 。 B.3 施肥 2 2 基肥施用有机肥4 500 kg/hm 。追肥施用复混肥每次750 kg/hm ,采收前120 d内禁止追肥。 B.4 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人、有益生物、环境、农产品的安全。 B.5 采收 种植 4 年以上的巴戟天全年均可进行采收,采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在采收前120 d 内禁止使用肥料和农药; b) 采收前先剪去藤蔓; c) 采收器械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存放在无虫鼠害和禽畜的干燥场所; d) 起挖时应避免断根和伤根皮;起挖后随即抖去泥土,除去杂质及异物,剔除破损、腐烂变质部 分,将合格的巴戟天装在供采收专用的编织袋内,送到加工场所内。 B.6 加工 B.6.1 清洗 采收后浸泡8 h~10 h后清洗,在太阳下晾晒或在60℃~70℃烘干至60%~70%水分(皮皱、有断 裂)。 B.6.2 蒸制 常压下,100℃的水温蒸11 h~8 h,蒸制时水不浸到巴戟天 B.6.3 拔芯、分段 蒸煮后晾干,进行拔芯、分段,段长在3 cm 内。 6 DB 4412/T 03—2021 B.6.4 烘干,过净,筛选 温度控制在60 ℃~70 ℃ ,烘烤18 h~20 h 。 7 DB 4412/T 03—2021 参 考 文 献 [1]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8 号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54 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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