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B 04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328—2020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wetl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2020 - 12 - 29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36/T 1328—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鉴定评估工作程序 ................................................................... 3 5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 4 6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确定 ............................................................. 5 7 因果关系分析 ....................................................................... 6 8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 7 9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 7 10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编制 ............................................... 10 附 录 A (规范性) 损害调查方法 ................................................... 11 附 录 B (资料性) 常用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 ......................................... 12 附 录 C (资料性) 江西省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编制格式与内容 ........... 14 I DB36/T 1328—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昌大学、江西省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本文件起草人:葛 刚、应智霞、吴平发、黄 鹏、吴 兰、韩 祯、施 陈、刘亚军、黄祖友。 II DB36/T 1328—2020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及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编写要求 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湿地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等行为导致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SL/T 58 水文测量规范 SL/T 238 水资源评价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J 710.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 HJ 710.7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 HJ 710.8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 HJ 710.12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SC/T 9402 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 版)(环办〔2014〕90 号)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发通〔2016〕112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办〔2016〕67 号)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环办函〔2018〕46 号)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办函〔2020〕29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湿地 wetland 1 DB36/T 1328—2020 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潮湿地域,主要包括湖泊湿地、 河流湿地、库塘湿地、沼泽湿地、泥炭湿地等。 3.2 湿地生态系统 wetland ecosystem 地表过湿或常年积水,生长湿地植物的地段,湿地生物与周围环境共同组成了湿地生态系统。 3.3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 damage of wetland eco-environmental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造成湿地形态、水文水质、土壤、景观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 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3.4 生态系统服务 ecosystem service 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为人类提供的惠益,包括供给服务(如提供食物和水)、调节服务(如控制洪 水和降解污染)、文化服务(如精神、娱乐和文化收益)以及支持服务(如维持地球生命生存环境的养 分循环)。 3.5 生态环境基线 eco-environmental baseline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未发生时,评估区域内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状态。 3.6 期间损害 interim damage 生态环境损害开始发生至生态环境恢复到基线的期间,生态系统向公众或其他生态系统提供服务功 能的丧失或减少。 3.7 生态环境恢复 eco-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采取各项必要的、合理的措施将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至基线 水平,同时补偿其期间损害。 3.8 基本恢复 primary restoration 采取自然恢复或人工恢复措施,使受损的湿地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至基线水平。 3.9 补偿性恢复 compensatory restoration 采取各项恢复措施,补偿湿地生态环境的期间损害。 3.10 永久性损害 permanent damage 受损生态环境及其功能难以恢复,其向公众或其它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完全丧失。 2 DB36/T 1328—2020 4 鉴定评估工作程序 4.1 鉴定评估原则 4.1.1 合法合规原则 鉴定评估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禁止伪造数据和弄虚作假。 4.1.2 科学合理原则 鉴定评估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鉴定评估工作方案中应包含严格的质量控制 和质量保证措施。鉴定评估应当根据工作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工作方案开展,不得随意偏离或变更。在 工作过程中有关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样品的采集、运输和分析检测等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并作为 鉴定评估的客观依据,不得主观臆测鉴定评估结果。 4.1.3 客观独立原则 鉴定评估机构及鉴定评估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地开展鉴定评估,不受鉴定评 估委托方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2 鉴定评估范围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时间范围以污染湿地生态环境或破坏湿地生态行为发生日期为 起,持续到湿地恢复方案确定的日期为止。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空间范围依据污染物的迁移 扩散范围或破坏湿地生态行为的影响范围确定。 4.3 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 4.3.1 准备阶段 搜集损害事件发生湿地的背景资料,通过现场踏勘、座谈走访等方式,掌握分析生态环境损害事件 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内容,初步筛选出主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因子、生态 敏感目标,确定评估调查的范围、评估因子和评估方法,编制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下阶段生态环境损害 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4.3.2 调查阶段 根据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现状调查和社会经济状况调查。 4.3.3 分析评估阶段 整理、分析受影响湿地背景资料,根据调查结果,判定破坏湿地生态行为与湿地生态环境及其生态 服务功能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确定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水质、沉积物、生物等生态环境基 线值,对比湿地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前后各生态环境要素及生态服务功能变化状况,量化损害事件的 湿地受损范围、对象和程度,计算湿地生态环境损害价值。 4.3.4 报告编制阶段 编制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意见)书,同时建立完整的鉴定评估工作档案以备追溯。委 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报告书进行论证。 3 DB36/T 1328—2020 图1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流程图 5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5.1 调查基本要求 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应满足损害评估编制的要求,反映受影响湿地生态损害程度,调查取得的数 据、资料应详细做好记录、存档。 5.2 湿地损害行为调查 湿地损害行为调查要素: ——损害行为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和经过等; 4 DB36/T 1328—2020 ——收集分析污染环境、破坏湿地生态行为的相关资料,开展现场踏勘和采样分析等,掌握污染环 境、破坏湿地生态行为的基本情况; ——明确污染环境行为的特征污染物、污染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频率、排放浓度、排放过程、 排放总量等情况; ——明确破坏湿地生态行为,如湿地填埋、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空间占用、截断水源、湿地 形态和岸线改造(硬化、裁弯取直)等的破坏方式、破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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