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20.020 B 05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919—2019 代替 DB63/T 919-2010 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 2019 - 06 - 19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9 - 01 实施 发 布 DB63/T 919—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GB/T 20001.6-2017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DB63/T 919—2010《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与DB63/T 919—2010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已经废止的 3 个引用标准,更新替代引用标准 4 个; ——修改了有机肥、化肥、叶面肥用量; ——修改了蚜虫化学防治方法; ——修改了蚕豆轮纹病、蚕豆赤斑病化学防治方法; ——增加了蚜虫、轮纹病、赤斑病综合化学防治方法。 本标准由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梅、胥婷婷、何冰、贺长春、李建奎、许小宁、黄江武、张秉奎、邓锋震、 张晓东、史炳玲、旺素多杰、吕青松、邢成德、唐燕青、李生军、刘丽。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63/T 919—2010 I DB63/T 919—2019 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蚕豆产地环境、产量指标、生产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和贮藏。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湟水、黄河河谷灌溉地及中、高位山旱地种植的绿色食品蚕豆标准化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3 产地环境 大气、土壤、灌溉水符合NY/T 391的规定。 4 产量指标 高肥力地每公顷4.50吨~每公顷5.25吨(每亩300.00公斤~每亩350.00公斤),中等肥力地每公顷 3.00吨~每公顷4.50吨(每亩200.00公斤~每亩300.00公斤)。 5 生产技术 5.1 品种选择 选用经过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认定或登记的品种。 5.2 种子处理 5.2.1 种子精选 种子质量符合GB 4404.2的规定。蚕豆品种纯度≥97.00%,净度≥99.00%,发芽率≥90.00%,水分 ≥12.00%。 5.2.2 晒种 播前晒种3天~5天。 5.3 选茬 1 DB63/T 919—2019 忌连作。 5.4 整地 前作收获后深翻25厘米~30厘米左右,冬季镇压、耙耱一次,春播前耙地平整。 5.5 施肥 5.5.1 肥料使用 严格按照NY/T 394的规定。 5.5.2 施肥量 充分腐熟的农家肥每公顷45.00吨~每公顷60.00吨(每亩3000.00公斤~每亩4000.00公斤)或商品 有机肥每公顷4.50吨~每公顷9.00吨(每亩300.00公斤~每亩600.00公斤)(N、P、K总含量≥5%)或每 公顷用纯氮0.04吨~0.05吨(每亩2.50公斤~每亩3.00公斤),五氧化二磷0.08吨~0.10吨(每亩5.00公 斤~每亩7.00公斤),氧化钾0.03吨~0.04 吨(每亩2.00公斤~每亩3.00公斤)。 5.6 播种 5.6.1 播种期 气温稳定通过0℃时播种,湟水、黄河河谷灌溉地3月中旬至3月下旬;中、高位山旱地3月下旬至4 月上旬。 5.6.2 播种方法 人工条播或机械点播。大粒蚕豆行距35厘米,株距20厘米;小粒蚕豆行距30厘米,株距15厘米~17 厘米。 5.6.3 播种量及播种深度 播种深度7厘米~10厘米。大粒蚕豆每公顷0.30吨~每公顷0.34吨(每亩20.00公斤~每亩22.50公 斤),保苗每公顷16.5万株~每公顷19.5万株;小粒蚕豆0.34吨~0.38吨(每亩22.50公斤~每亩25.00公 斤),保苗每公顷24万株~每公顷30万株。 6 6.1 田间管理 中耕除草 苗龄2片~3片叶时第一次中耕除草。第一次灌水土表泛白时,结合松土进行第二次除草。 6.2 灌水 有灌溉条件,在苗期、盛花期灌水,结荚期和鼓荚期根据实际降水情况灌水。 6.3 摘心打顶 植株第10层~12层花序出现时摘心。摘心量1心1叶,在晴天露水干后摘心。 6.4 追肥 2 DB63/T 919—2019 花荚期用磷酸二氢钾每公顷0.002吨(每亩0.1公斤),叶面施肥1次~2次,并每公顷用0.1%钼酸铵溶 液,0.2%硼酸溶液0.75吨(每亩50.00公斤),叶面施肥1次~2次,间隔10天。 7 病虫害防治 7.1 主要防治的病虫害种类 严格按照NY/T 393的规定。 7.2 农药使用 严格按照NY/T 393的规定。 7.3 防治方法 7.3.1 农业和物理防治 黄板、诱虫灯诱杀,深翻防治蛴螬。 7.3.2 化学防治 选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具体防治方法见附录A。 8 8.1 收获和贮藏 收获 植株下部叶片脱落,主茎基部4层~5层荚变黑,上部荚呈黄色时收获。 8.2 脱粒和贮藏 豆荚完全风干变黑时脱粒。籽粒晾晒至含水率13%以下时,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3 DB63/T 919—2019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绿色食品蚕豆病虫害防治及要求 项目 防治药剂 使用量及要求 BTA 生物杀虫剂 发生期用800倍~1600倍液喷雾,且符合NY/T 393。 蚜虫 发生初期用 2000 倍~3000 倍液在田块四周喷封闭带 3m—4m;普遍发 40%抗蚜威 轮纹病 赤斑病 生时,全田防治,每隔 7d 防治一次,最多防治 3 次。且符合 NY/T 393。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或 发病初期 1000 倍~1500 倍液喷雾防治,每隔 10d 防治一次,最多防 70%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治 3 次,安全间隔期为 30d。 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用种子量的 0.3%进行拌种或发病初期用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1000 倍~1500 倍液喷雾防治。且符合 NY/T 39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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